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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像、好像没人告诉我……这马该怎么骑?”
郅牧的两股间像被树皮摩擦一般火辣辣的疼痛,头脑也被颠簸的视野弄得昏昏沉沉。
尽管马鞍和马镫早已在公元六世纪时传入欧洲,但对于一个小小的斥候来说,显然还不值得用上牛皮缝制的马鞍与金属铸造的脚蹬。
所以,郅牧不出意外的悲剧了——他根本不会骑马。
“呼……要冷静,我先用绷带做两个布马镫凑活用,再把皮甲脱下来垫到马背上,盖住这愚蠢的木头马鞍……希望这能管用。”
在真实的历史上,西汉时期就已经有了布制的马镫,而第一个金属马镫的出土要等到西晋,这也算是一种活学活用了。
就这样,郅牧一边走,一边练习骑马。
饿了就吃些干粮,渴了就喝些溪水,下雨就躲在山崖下。
一路风雨兼程,见识了许多有趣的风景和动物,总算是摸到了赫里福德郡的边缘。
“不容易……我已经记不清自己跑了几天了。
目前看来,我无需经过城市,而是应该改道西北,救出爱德华后立刻向西进入边境地区投奔身为保皇党的莫蒂默男爵。”
在这个时代,威尔士还尚未与英格兰合二为一,罗杰·莫蒂莫作为边境的守护者,拥有一支能够翻山越岭的职业部队。
他在刘易斯战役中战败被俘,但出于边境安全的考虑,西蒙剥夺了他在威格莫尔城堡的封地后便释放了他。
巧合的是,郅牧现在的名字也是罗杰,只不过全名为罗杰·德·莱伯恩。
思绪流转间,前方的道路上似乎出现了情况。
“请您听我说,尊贵的阁下!
我们并非有意冲撞您的马车,实在是肚子里饥饿难忍,不小心才摔倒在这里……”
“卑贱的农奴,是谁允许你们离开领主的土地的?你们会为自己的恶行付出代价!”
只见一个威风凛凛的骑士守护着一架豪华的马车,他拔出了佩剑,似乎要伤害眼前的几个形似乞丐模样的人。
郅牧见状,立刻穿戴好皮甲和铁盔。
骑着老马飞奔出去——经过这几天的磨合,他已经勉强学会骑术了。
“铮!”
郅牧不知道自己哪里来的勇气,居然用手中的斑驳铁剑拦住了骑士。
“先生,你忘记自己的骑士誓言了吗?欺凌弱小是可耻的做法!”
郅牧义正言辞的说道。
“你是哪里来的贱民?”
鹰钩鼻的骑士蔑视的看着郅牧。
“他们是背叛君主,逃离领地的农奴!
按照当地法律,如果将他们抓回领地,还可以获得一大笔佣金!”
“慈悲的先生,我们不愿离开祖辈耕种的土地,也并非不愿侍奉贵族老爷。
只是今年要交的税金太多了……我们听说,只要能在城镇中居住40天,就可以成为自由民,所以才冒险一试,还请您降下垂怜吧!”
郅牧一听就大概明白是怎么回事了,在这个相对落后的中世纪早期,对农奴的苛捐杂税就像大山一样压得他们喘不过气。
吃猪肉和黄油要交税、使用磨坊要交税、饲养牲畜要交税、收集柴火要交税,就连在山林里狩猎、在溪水里捕鱼都要交税。
乃至贵族老爷买了件好看的皮草,也会把费用摊牌在每个维兰(农奴)和领民的头上。
不幸的是,历史上,英国的第一次农民起义还要百年后才会爆发,在加上荒野中数不尽的怪物威胁,如今的底层人民只能靠着教会的信仰找到支持自己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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