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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院落的十数贼寇,神情轻松。
打家劫舍的事干多了,便不觉得这是一种罪,更像在串门。
只是走的时候,会顺手带走这里的一切,包括户主全家的性命。
他们从来不留活口,更觉得自己心善,避免活下来的人一辈子做噩梦。
宋家是少有的硬茬子,但他们依然不在乎。
乡下土财主罢了,哪怕再高看一眼,顶天有个第五境。
那又如何?
不过四个人罢了,其中还有两个娘们。
因此当他们进了院子,看到身着黑色劲衣,以混元无极桩功立势的少年时,都微微一怔。
巧了么不是?
瘦高个二当家,看着宋念守俊俏脸蛋,下意识摸了摸脸上的可怖疤痕,眼里涌现说不出的冷意。
先前去酒铺闹事的壮汉,立刻道:“大当家,我说的那小子就是他。”
宋念守也看到了这个壮汉,心知自己猜的没错,对方先前果然是在试探底细。
贼寇众多,宋念守没有丝毫惧意。
他并非凑巧这么晚练功,而是等候多时。
地上放着一根长棍,以十年以上的白蜡杆制成,装上枪头,便可作为长枪使用。
宋念守脚尖轻挑,长棍随之飞起,被他一手握住。
十三岁的少年持棍而立,气定神闲。
清风吹开笼罩月色的云雾,月光笼罩于身,英姿勃发。
其身后,房门大开。
宋启山,谢玉婉,宋念云三人立足。
十年前那一夜,院子里很多人,多半是帮手。
十年后这一晚,院子里还是很多人,多半是敌人。
谢玉婉仍然有些紧张,下意识拉住宋启山的衣角,眸中带着担忧之色。
阿守一人,能行吗?
宋念云虽也有担心,却比娘亲好的多。
只是手往腰间微移,那有一把精铁制成的笛子。
相比普通竹笛,精铁制成的笛子,更加清越激昂,如能穿云裂石!
至于宋启山,在众多贼寇身上扫了一圈,目光依旧深邃。
三当家是个络腮胡,最喜女色。
只是他喜欢先将人杀了,再去行事。
因为不喜欢行事时遭到反抗,而死人,恰恰是完全不会反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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