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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颈秀项,皓质呈露。
芳泽无加,铅华弗御。
云髻峨峨,修眉联娟。
丹唇外朗,皓齿内鲜,明眸善睐,靥辅承权。
瑰姿艳逸,仪静体闲。”
石昆仑长叹一声:“我要是也有这文采,就也能给她写一篇流芳千古的好文章了。”
“这样......”
受限于文化差异,该隐可想象不出来那时候的阿初会是什么模样,只听了个云里雾里。
不过这大致意思他是明白的。
当年他初次见到阿初的时候,阿初身上穿着个麻衣罩衫,粗布裤,旧皮靴,腰上勒着个二指宽的牛皮带,外边还披了个破布斗篷。
这一身虽然算不得邋遢破旧,但也实在是粗陋,若不是他慧眼识珠,察觉到了这堆破布里藏着的佳人,他和阿初恐怕就......
以貌取人和人靠衣装这两件事总是连在一起的。
但阿初似乎从来不在意这个,若不是人世间有羞耻心这东西,那时的该隐都怀疑阿初会不会更愿意什么都不穿。
不过,也是因此,当阿初偶尔愿意打扮的时候,强烈对比之下那种震慑人心的惊艳,也绝对是让人难以忘怀的场景。
就像是那晚,在他举办的宴会上,阿初果真但也出乎意料地穿了那件他精心挑选的红裙,头发披散,面容清淡,一步步从楼梯上走下来,望着他简简单单地笑了笑。
那幅画面便成了他此后这些年里最大的慰藉。
“那,然后呢,她又把你扔去了哪里?”
该隐收回思绪。
他现在真是越来越多愁善感了,还总是想起以前的事情。
石昆仑挺了挺胸膛,惋惜地道:
“我当时就发现了自己会输的原因,所以就打算再跟她比比谁能当一个更受人欢迎的花魁,不过我还没有来得及告诉她,她就跟着王爷家的车马走了。
她既然不接受我的挑战,那局便只好默认是我赢了。”
“......”
该隐觉得自己差不多可以还原出真相了。
所以,当时那个情况应该是:
石昆仑偶遇状元游街,见到了恰好在场的阿初,便擅作主张地开始了内容莫名其妙的比试,又擅作主张地输掉了?
石昆仑到底是进行过多少次这种擅作主张的比试?
话说回来,正常情况下,他如果对阿初有些别样心思的话,见到阿初那副打扮,难道不该是恨不得把她藏起来一个人好好欣赏吗?
跑去跟阿初比谁更美是什么状况?羡慕嫉妒恨?
怪不得阿初会觉得他烦,还把他连着无辜的大山一起按进地里......
一直以来都没把石昆仑给打死,阿初的脾气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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