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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洪武三年,朱棣被册封成燕王的时候,已经注定了自己的婚姻。
幽燕之地,燕王。
朱元璋,能当上皇帝,绝对不是等闲!
一个北平,能让徐达去守着,说明的它的重要性,仪华对自己爹爹的军事才能一点都没必要谦虚,趁着这个机会多问问:“北平离着应天远不?”
“远着呢。”
“那……离哪近啊?”
徐达想了想,为了声情并茂,索性伸手在茶碗里沾了温茶,在小几上画起了地形图:“这儿就是北平,往北便是草原……”
“草原?那是元人的地盘了?”
“还有些残元在那边……”
徐达又在小几上划了一道水线:“往东便是就是辽河,金人的老家了……”
这是什么地方?前有狼后有虎啊。
若是故元向东风再起,首当其冲的就是北平。
估计朱元璋也考虑到这一点了,所以这些年派自己爹在北平练兵修城市不是没有目的的。
看来北平绝对不是个能让人养老的地方,朱棣就藩北平,也不是个轻快活。
蒙古的人最擅长的,就是游击。
大部队基本被打没了,但是剩余的残存部分也不闲着,今天在这里打一下,明天去那里打一下。
而且蒙古的骑兵是天下闻名的,忽必烈一直打到东欧,靠的就是骑兵。
无论什么年代,战争打的就是先机,速度是至关重要的,出其不意攻其无备,才能取胜。
而这个时候,飞机坦克什么的还没发明,想要快,就得靠马。
在这一点上,蒙古的战马占有绝对优势。
别说是明朝,就是唐宋时期,再往远了说,秦汉时期,蒙古的战马也是顶级的,再往后满人也是靠了马背的优势推翻了明王朝,不是吗。
可见冷兵器时代,马匹对于战争是多么重要。
蒙古人仗着自己的骑兵猛,可以说是所向睥睨,直到遇见了朱元璋。
被打败了也没关系,骑兵还在,养马的技术还在,没了大部队,咱就小组作战,机动灵活,出其不意打你个冷不防,待你反应过来,人家跑了。
你想追?茫茫大漠,你往哪追?要知道大漠草原可是蒙古人的地盘,地形地理都很熟悉,随随便便就能把几万汉人饿死在沙漠里,那就是兵不血刃了。
所以这些年,徐达没有十足的把我和准备是绝对不会轻易踏进大漠半步的。
自己注定要在北平生活大半辈子,趁着这个机会,仪华想对北平了解的更多一点,比如爹在北平这些年都做了什么?能多具体就多具体。
更重要的就是现在爹爹在北平究竟有多少分量?这直接关系到朱元璋铲除徐达的决心有多少。
于是从军马的数量,到北平现任官员的家底,仪华是一个都不想放过。
毕竟这样的机会不多,不容错过,仪华觉得自己已经很小心,很谨慎的在拐着弯的问徐达了,但是还是被徐爹发现了不对劲儿。
这丫头怎么对这些事情这么感兴趣?
一个姑娘家,在家里操持家务,这个没错,做做女红也是正常。
基于仪华也算生在战乱年代,那个时候虽算不上是朝不保夕,但也没有如今这般安定,所以对于自己闺女这种略有些不安稳的性子,徐达也并使可以理解。
对于她读书习字,骑马做生意捣乱这些事儿,徐达不是不知道,而是觉得这个闺女之所以这个样儿,都是自己想当初让她跟着一帮皇子一起读书闹得。
面上看是个温文尔雅的丫头,骨子里就是一个男孩!
可就算是这样吧,一个姑娘家对驻地官员任免还这么感兴趣,是不是有点过了?
徐达开始斜眼皱眉了。
她想的很简单,婚礼都准备到这个份上了,这个婚是必结无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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