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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让乱了方寸,他跑上去抱住王玲,后者一脚踩在他脚背上,趁机抬肘袭击他腋下,男人避让时松开手,王玲得空挣脱他的束缚。
“不用解释了,我自己会查清楚!
沈让,我们分手吧!”
王玲转身,背影决绝,沈让没有看错她方才眼底的那一丝决裂,心口猛地一刺,似乎被什么东西狠狠扎了一下,他连忙追出去低吼:“王玲你回来!”
……
秦深的腰差不多恢复了,已经能够下床走动,只是还不能做一些剧烈运动,因而饱受看得到却吃不到的折磨,整日里虎视眈眈地盯着沈尽欢,眼神都能撕碎她的衣服。
沈尽欢倒也没有闹腾要走,她安安静静地待在浅水湾,看上去是已经死心了。
这一天,何路来向秦深汇报工作时,带了一只小狗来,沈尽欢站在楼梯口就听到楼下秦深笑呵呵的声音。
“欢欢,欢欢……”
秦深叫着这个名字,沈尽欢一怔,手握成拳。
“汪汪!”
一声清脆的宠物狗叫声打破室内的宁静,沈尽欢回过神来,这才发现家里不知何时多了一只白色小狗,而秦深正抱着那小狗在怀里嬉闹。
她何时见过男人脸上有那样轻松灿烂的笑?
至少,在五年后相见,她再没见到过。
男人那张刀刻斧凿的俊脸仿佛造物者精雕细琢而来,尤其此时他眉开眼笑,连眉梢都染上笑意的样子更加颠倒众生令人移不开视线。
沈尽欢这一看,就看傻了眼。
上帝果然是不公平的,这个男人不光长得英俊无可挑剔,连出身都那么尊贵不凡,相比之下,她和他真的差了太多。
纵使秦深有精神疾病,也不影响他本身的完美啊。
秦深很快就发现了站在楼梯口的她,他忙收敛了嘴角放肆的笑,目光幽深地看了她一眼:“下来。”
沈尽欢听话地下楼。
等靠近了才看清楚是一只萨摩耶,小狗看见她立马热情地蹭上来,一点儿也不认生。
何路站在一旁,毕恭毕敬道:“沈小姐,秦总怕你孤单,特意买了一只萨摩回来陪你。”
既然怕她孤单那放她离开不是更好吗?
何必大费周章买一只狗回来讨她欢心?
沈尽欢皱了皱眉:“你刚才叫它什么?”
秦深面无表情道:“欢欢。”
沈尽欢板着脸:“不准叫这个名字。”
“我觉得挺好,就叫欢欢,欢欢欢欢,”
他说着还得寸进尺又叫了几声,沈尽欢听得浑身不自在,偏偏那小萨摩很买账,听到秦深喊它,她一个劲儿地摇尾巴,男人便说,“你瞧,欢欢很喜欢自己的新名字呢。”
沈尽欢:“幼稚!”
秦深挑了挑眉,但笑不语。
沈尽欢其实很喜欢小动物,尤其对狗没有抵抗力,看到那毛绒绒的一团在自己脚边跑来跑去,她的心都快萌化了,结果还要强忍着体内的洪荒之力怎么也不去抱一下它。
没办法,谁让它叫欢欢!
叫什么名字不好,偏偏要跟她同名!
沈尽欢心里很不爽!
“欢欢,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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