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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宇之间的气势变了。
叶七给李天凌的感觉是一个会一不小心就用爪子把人抓破的小豹子,尖牙齿全部藏在嘴里,稍有不留神就被咬了一口,说不定连他的尾巴都抓不到,除非他是真的疯了。
叶仔七给李天凌的感觉是一个刚刚过了叛逆期的孩子,有点懂事,但总是说多做少,心里想着要有英雄一样的事迹,实际又贪恋享乐生活,明白很多道理,但却没办法让自己去相信那些道理真的有用与否。
简单来说,叶七并不简单,但至少不矛盾。
而叶仔七很简单,很干净,但骨子里很冲突。
各种方面的冲突。
就好像,不是这个年代的人。
这是李天凌第三次见这个少年,一次是远处的惊鸿一瞥,路过战场的时候,金色的光芒冲天而起。
还有一次就是处于昏迷中的少年。
而今才是第三次。
李天凌很会看人,他是将军,担着一个国家的责任,别看他平时喝酒喝得找不到回家的路,衣服哪里划破了也不在意,外人看着不拘小节的李天凌只觉得他是个粗人,实则粗中带细,只有和他亲近的人才知道他有多麻烦。
李天凌没念过几年书,他和李天辰不一样,他是李家嫡系,从小就接受着天策府的一点一滴,小到马匹好坏,大到治国理想。
因为伤过战场,所以知道和平的来之不易。
所以李天凌特别不理解像叶七这样小时候连衣服都是佣人伺候着穿的孩子,为什么要去满是死人的地方。
叶七愿意,叶仔七可不愿意。
所以李天凌一眼就看出来,现在的叶七根本不是那个喜怒无常,浩气盟子弟口中传的那般喜好杀戮。
叶仔七出声打断了正在打量自己的李天凌,他在来之前就已经翻看了叶七的记忆,如果不是叶七忘了,那就是叶七根本没有见过李天凌,那李天凌这副模样。
是对他起了兴趣?!
霸道总裁爱上我?!
“李将军,我藏剑山庄已经将镇国神剑放置剑鞘之中。”
顿了顿,继续说:“我听闻将军虽常来藏剑山庄,但都为公事,还未好好观赏我藏剑山庄的美景。”
叶仔七自然是要留下李天凌的,藏剑山庄是少数在安史之乱中没有被破坏的地方。
在安史之乱中,藏剑山庄和七秀坊联手抱住了江淮一代,从此名扬天下。
至于天策府,就比较悲惨了。
但天策将士的功劳永远记载了下来。
这篇文的小攻是天策,那天策还会死伤这么惨重吗?
答案是yes,这篇文最后的结局肯定是皆大欢喜,但也不能掩盖在这安史之乱中的尸横遍野,先不提那些本就处于水深火热之中的平民百姓过得如此煎熬,就说说这些带兵打仗的将士,死伤无数,就算活下来的也缺胳膊断腿,更严重的是一辈子都无法施展拳脚,这对那些常年征战的边疆战士就是噩梦。
即使李天辰和齐默飞这样的也是受过致命之伤的。
福大命大的主角光环在他们头上环绕,才让他们得以侥幸活了下了。
作者给他们下了一条叫做“不要死”
的言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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