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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刚一开腔,所有人都感觉心神为之一震,随着歌声的展开,听众仿佛置身和煦的春日晚风里,不由自主的露出舒服和满足的表情。
阿达听了两句之后,把调制好的酒推给宝叔,轻声问道:“宝叔……”
宝叔摆手,示意他别说话。
本来背对着舞台的昆哥侧身转头,和莎莎坐在一起的中年男子也坐直了身体。
方晓唱完了之后,一边弹间奏过渡,一边目视乔雅丹,用身体语言和她互动,乔雅丹虽然到处打工,但专业从没丢过,她跟着方晓的节奏,摇动着沙锤打拍子,等旋律一到,立刻毫厘不差的接上了。
她的声音和方晓的完全不同,给听众的感觉也完全不同,方晓的歌声仿佛站在大厦天台上看城市灯火的男人,有淡淡的惆怅,她的歌声仿佛在山顶小屋等情郎的女孩,有热情的憧憬。
轮到蓝小溪的时候,她的歌声又不一样了,仿佛海边独坐想家的小姑娘,有如水的思忆,最后是许可,她的声音仿佛骑着自行车到处旅行的游客,有飘忽不定的未来。
等许可唱完之后,方晓继续弹吉他,用一段和弦收尾,当最后一个音符消失之后,满场响起了掌声,比乔雅丹刚才的那个要热闹——可能这种直接打脸的行为,刺激了这些中产阶级的肾上腺,又或者是因为新歌总是容易让人惊艳的缘故。
等掌声结束后,方晓扶了扶麦克风,说道:“大家觉得如何,是不是比莎莎姐的《晚风》要好听?”
台下有十来个人回应叫好,但大多数人只是微笑,并不起哄。
沉默的大多数啊……
看来还得加把火,要是鼓动不起听众的情绪,就不能算是个好歌手……
他正在考虑怎么去挑逗酒吧这百十个温和的人群,莎莎好死不死的又冒了出来,大声的鄙视道:“这么简单的歌也好意思叫嚣?拿一首不知道什么时候写的,也不知道是谁写的歌出来,就说会写歌,方晓,你的脸皮真是厚的没边了!”
方晓立刻有了主意,打了个响指,伸出右手,很有范的指着她,说道:“莎莎姐说的太好了,我也觉得这首歌太简单了点,没什么难度,玩的不过瘾,你的脸还不够红润。
这样好了,我根据我们四个人的嗓音特点,再写四首歌,还是用晚风做题目,现场就写。”
他语气平淡,连一点重音都没有,但这个海口夸的就太大了,全场为之哗然,响动比刚才更大了一点,刚才像群鸟展翅欲飞,现在像熙熙攘攘的菜市场。
终于有了点人味……
“宝叔。”
阿达有点担心,说道:“要不你去打个圆场吧,见好就收,没必要搞的太大。”
“我看用不着,丹丹说他只用几分钟就能写一首歌,看样子是真的。”
宝叔坐着没动,啧啧赞叹,说道:“英雄出少年啊,这个小方,不简单!
老沈这是要给我们几个老家伙脸上涂满颜色啊。”
李伯是这些老头里年纪最大的一个,他也赞同,说道:“确实不简单。
阿宝,你发现了没有,刚才唱歌的时候,虽然每个人的歌词都一样,但方晓根据每个人的嗓音特点,把旋律做了微调,再加上肢体动作,引导她们唱出了不同的味道,很难得,很不简单!
这几个女孩子明显都是第一次唱这首歌,能唱的这么好,他功不可没。”
宝叔轻轻点头。
三个女孩子也非常惊讶,临场写一首歌还行,一下写四首,而且根据每个人的嗓音特点写,就太逆天了,于是不约而同的弯腰低头,凑近方晓。
“方晓,你行不行?”
这是许可。
“唱什么?”
这是蓝小溪。
“方晓,你真厉害!”
这是乔雅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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