鱼目混珠”这句成语。
同时记起曾经看过的《详解三十六策》中的两个计谋:瞒天过海、混水摸鱼。
以杂牌的策略生存,从深圳进货,然后将商品定价在中国这些品牌的80%左右,应该有运作空间。
再次审视个人的经济状况。
手头只有大约三十万美元了。其中五万美元是承诺私家侦探的调查经费,一旦调查过程中出现线索,这个追加资金就要给郑大伟;二十万美元是承诺郑大伟的奖励,没有几个月或者半年时间,相信也难有结果,这个资金可以短期调用,但不能亏损;只有五万美元是可以随意动用的。
大屏幕led电视机的受欢迎程度应该比vr眼镜高,vr眼镜只能一个人使用,大屏幕led电视机可以全家人或者多人同时观看。无疑潜在消费者更多。
但每台大屏幕led电视机单价不低,采购数量少难议价;vr眼镜单价比较低,可以大批量采购,还能议价,占用资金少。大屏幕led电视机还要占用仓储空间,物流也不方便,要用车辆来运送;vr眼镜占用仓储空间小,拿着几个包装盒子就能上公交或者地铁。
而且发生质量问题时,要么花费昂贵物流费寄回深圳,要么自己消化亏损。vr眼镜的维修成本比较大屏幕led电视机优势明显。从投资风险控制方面考虑,也是vr眼镜占优。
反复考虑再三,我最终决定选择vr眼镜进行销售。
大屏幕led电视机等以后赚到钱再说。
从网上联系了深圳的vr眼镜店铺卖家“深圳云想电子科技”,订购了一万套vr眼镜,可以手动调节焦距和瞳距,带手柄,数量不算多无法议价,最终为每个价格人民币30元,折算成美元是480美元。我同时委托他们联系物流公司,运送到阿联酋迪拜。加上运费成本,每套vr眼镜大约是54美元左右。这耗费了我大约五万五千美元的资金。
一个月后,vr眼镜到货。我找到在货运贸易公司内工作的老同学卡希米,让他指点帮忙办理完商品入境手续后,我在将货品运送到郊区的平价旅馆,在一楼找了个房间作为仓库存放。
然后就是卖货了。
我按照“花环女神”玫瑰花头饰的销售模式,在迪拜城内找到电器、电子城的店铺,铺货让他们帮我代销。在市区内大约选了二十家零售店铺铺货,每个商家先给5套vr眼镜。先销货,一定时间后,按照卖出的数量,每二个月结算款项一次。
我对vr眼镜的零售定价是每套180迪拉姆,我给店铺的价格是每套90迪拉姆。
毕竟竞争对手的零售价是在每套120迪拉姆到500迪拉姆不等。我的销售定价是中等偏低。这款产品,无论是从质量、功能上看,都不是最差劲的。性价比应该可以。
二个星期后,我对各个店铺的销售状况核算了一下。大多数店铺的vr眼镜都卖不动,毕竟没有宣传,没有促销,也不是最低价的。只有两三家店铺有销售成交。
二个星期只卖出了五套。
作为新出现的产品,不能要求太高。我对自己说,要有耐心。
一个月后,我再次对各个店铺的销售状况核算了一下。情况和上二个星期差不了多少。
卖得不好。
一个月后的销售总量,包括上二周的销量,一共卖出了28套。
这个数量和我的订购总量,一万套相差太远了。
形势不妙啊。难道这次投资要以失败收场?
我坐不住了。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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