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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预热”的见习生
我国的实习生和见习生制度最早是从国外引入的。1995年至1997年期间美国前总统克林顿和白宫实习生莫妮卡?莱温斯基的性丑闻,大概读者还是记忆犹新。实习生与见习生的区别就在于,实习是毕业前,见习是毕业后。见习期结束后,见习生和单位可以双向选择,签署正式用人合同,或者分离。
我国从2006年起,就逐步建立和完善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制度,建立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以帮助愿在读书地或回到原籍、尚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尽快实现就业。毕业生就业见习期间,可享受保险和基本生活补助,见习期可作工龄计算。人事部、教育部、财政部、劳动保障部、国资委、国防科工委联合发出《关于建立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制度的通知》,要求各相关部门把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制度建设作为促进毕业生就业的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好。《通知》要求,对于有一定规模、各方面条件较好且能持续提供较多见习岗位的企事业单位,可以将其确定为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见习基地挂牌期限一般确定为三年。三年期满,经考核合格的可继续挂牌。毕业生见习期限一般为六个月,最长不超过一年。在见习期间被见习单位正式录(聘)用的,在该单位的见习期可以作为工龄计算。《通知》指出,高校毕业生见习期间,由见习单位和地方财政部门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对见习高校毕业生提供基本生活补助。要为见习生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协调解决见习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建立对见习生的考核鉴定和表彰通报制度。今后政府人事部门所属人才中介服务机构要为见习高校毕业生免费提供人事代理等服务。见习期满仍没有落实就业单位的高校毕业生,由政府所属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公共职业介绍机构和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机构继续进行就业指导和推荐就业。
1、“跑马灯”似的见习
2006年六部委下达《关于建立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制度的通知》后,据悉从这年开始,国家连续三年,每年在全国安排一百万见习岗位,旨在延缓自扩招后应届和历届大学生就业难的问题;让这部分人有个缓冲和适应期。其实三年后的现今,仍还在延续这种制度。
实行这种制度的第一年,某市本级接到上级安排一千个见习生岗位的任务。为了实施这个制度,市政府决定,这千个岗位的基本生活补助全部由本级财政安排,无需接受见习生单位支付。接受单位只需给予见习生每月一定的误餐和交通费或一定的奖金即可,给多少也没硬性要求。从这个市本级调查得知,这几年财政给每名见习生的每月的基本生活补助费都在700——800元之间;接受见习生单位给的各项费用也就是在150——300元之间;两项相加略高于当地的最低工资。尽管当时,每个见习生的支付费用是财政给了大头,没有经验的人事劳动部门,还是给市属和驻市大部分单位下了个指导性的岗位指标,希望予以支持并保证完成任务。谁知,敏感且会精打细算的企业,特别是股份制企业和私企,不少就是首当其冲的接受任务,还有的三番五次争取多给指标。原来这些企业算了一笔帐,用这些见习生比用什么工都合算。反之,先期到这些企业的见习生又怨声载道,我们去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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