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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唐军《捕亡律》规定,发战前逃而自首者为奴,战后自首者,斩立决。
虽然以当时的情况他并不是自己想逃的,不过在不知情的人眼中来看他就是逃跑了,不然他不可能在所有人都战死的情况下一个人独活。
那些狼很狡猾,它们包抄了他们的后路,等想撤退的时候已经太迟了。
大一点狼群一般也只有几十只,可是它们联合起来就漫山遍野,即便没人指挥它们也能各自为战。
那个时候他是下了决死的心与狼王一战,根本就没想过会有什么后果,倘若他当时也跟其他人一样选择逃了,那他必定也跟那些将背暴露给狼群的人一样被吃成了白骨。
狼擅长追逐,面对所有食肉动物的时候不论多害怕一定不能背着身跑,即便一开始它们没有起杀意也会追逐,追着追着就会将闹着玩当成真正的猎杀。
要跑也必定要面对着那些豺狼虎豹满满后退,至少还能找到反抗的机会,但倘若不顾一切得转身就跑那绝对九死一生。
王守善看到周诚要吹警笛,立刻伸手去抓,周诚身手敏捷得躲开,看起来这个文官好像还有点底子。
唐人尚武,不止武将佩刀文人也要佩剑,这个周诚跟那个太白一样没将剑当成礼器,他们都是剑客。
“这位官爷,何须逼迫人至此地步。”王守善忍着气,这帮天朝上国的官吏果然高傲自大喜欢耀武扬威,不就是势比人强而已,有什么好得意的。
“西胡儿,你是婢生子吧。”周诚将拿着竹笛的手背到背后笑着说“良家汉女不可能嫁给一个无视伦理纲常的胡人,要是你阿耶是汉人也不可能娶胡人为正妻,知道你一个西胡儿跟女道士并肩在长安大街上行走有多显眼么?”
王守善这才想起那些窥探的眼神,原来他们并不是因为他丢鞋子的怪异举动而对他侧目而视。
“我刚才问她是不是你主家可不是问你是不是她雇佣的护卫,你可知道逃奴是什么罪么?”
奴婢生的儿子即便阿耶是良人他依然还是奴婢,这种奴婢叫做家生奴婢。
王守善握刀的手青筋暴起,他的亲生汉人阿耶从来没将他当成儿子,如果不是沙匪来了他迟早也要将那个老匹夫给杀了。
一个路过的行人被王守善凶狠的模样吓到了,立刻退闪到一边。
“你躲什么!”周诚将视线从王守善身上移开,瞪向那个路人。
“这位官爷,我没犯事啊。”路人连连摆手。
“将吏以下追捕罪人而力不能制,告道路行人,其行人力能助之而不助者,杖八十。”
那个路人不说话了,只是站在原地瑟瑟发抖,周诚将视线再次转回王守善,笑得格外冰冷。
“西胡儿,想在长安落籍吗?我看你长得还不错,有很多人都想在长安落脚,但要是没点真本事你就只有学张易之兄弟那样了,不然就算落了客户你一样也要被清出去到河南道屯田,我奉劝你还是放下手中刀,早点学会怎么拿起锄头。”
府兵即平时为耕种的农民,农闲时则训练,战时从军打仗,义父虽是折冲校尉却从来没有空闲过。
种地,备战,种地,备战,义父的每一天都是这样度过的,放下刀对他来说其实没那么困难,他讨厌的是这个周御史脸上那种轻蔑的表情。
田舍汉是很穷,可是他们赚的每一分钱都是干净的,这帮笑贫不笑娼的猪猡。
“怎么?想动手了?”
他是胡汉混血,但他从来没将他那个商人当成父亲,如果不是念着义父对他的恩情,他现在就要让这狗御史血溅当场。
王守善笑了起来,他向周诚伸出了手。
“劳烦把公验还我。”
周诚愣了一下,又冷笑起来,和宽袍大袖的杜子美不同,周诚穿的是窄袖。
昔日赵武灵王胡服骑射便是因为汉服的大袖平时行礼时看起来随然优美,可动起手来就有点碍手碍脚,周诚是文官,但也没有哪条律法不允许文官习武,为了方便骑马外衣两侧也开了衩,只是要踢腿的时候那布片飘飞太碍人视线,所以周诚将前襟给掖在了腰带上。
“王守善,你的刀是干什么用的?”周御史围着王守善转圈,看样子是在找他身上的破绽,王守善也跟着他转身,不给周诚任何进攻的机会。
“这可是长安大街上,身为御史先动手,你就不怕被同僚参了丢官吗?”
胡饼是长安城中不论尊卑人人爱吃的食物,但是在武则天统治时期却有一个叫张衡的胥吏却因为一个胡饼而差点丢官。
胥吏就是指户籍官,自土地兼并开始后逃户一直是让唐无比头痛的问题,不仅治安、赋税、徭役,甚至连征兵制度也因为逃户而发生了改变,那个叫张衡的胥吏因工作能力出色勤勉竟然以胥吏的身份累积到了四品,眼看着就要晋升三品了,但有一日朝会回家看到有人卖胡饼,因一时没有管住自己的胃口买了一块充饥,恰巧被一位御史看见,便以不修礼仪将之弹劾。
朝臣们天不亮就要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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